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謀縣檢察院對一起非法狩獵案提起公訴。 案件詳情 2023年4月的一天晚上,楊某甲邀約白某某、楊某乙去山林里打鳥,準備吃頓“野味”。楊某甲攜帶彈弓、彈珠、頭燈等工具,三人到樹林中尋找獵物,楊某甲打鳥,白某某、楊某乙撿鳥、裝鳥。次日零時,被巡查民警發現,現場查獲三人遺棄的獵獲物13只。經鑒定,三人非法獵捕的13只獵物均為珠頸斑鳩,該鳥類被列入《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屬于國家保護的“三有動物”,經濟價值人民幣3900元。 楊某甲、白某某、楊某乙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資源,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元謀縣檢察院對楊某甲等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經法院審理認為:楊某甲、白某某、楊某乙三人構成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三人共賠償生態資源損失補償金人民幣3300元。 法條速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保護野生動物關乎生態環境,更關系人類福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義務,每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切勿因個人愛好、利益,違法獵捕、買賣、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不僅損害野生動物資源,更可能觸犯刑律。發現針對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要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林業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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