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主要是境外輸入性,為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省和江門市新冠肺炎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對防控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的工作要求,我市將進一步加強入境人員健康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14天內(即2020年3月22日24時以來),通過各種途徑從國外(含經香港、澳門中轉)進入我市,尚未報告、未進行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管理的中國公民及外籍人員,請即主動通過以下一種方式進行報告:
1.向現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報告。其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也可報告給工作單位,再由所在單位及時報告給所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
2.向市衛生健康局(聯系電話:0750-2215899)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電話0750-2213287)報告。
二、提供入境人員住所的出租屋、公寓和酒店等場所業主,必須在4月7日前如實向轄區派出所、街道和村居申報提供住所給入境人員,如未主動申報,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一律依法嚴懲。
三、入境來(返)開平人員要主動對接管理,積極配合,本著對自己、家人朋友和社會負責的態度,及時做好健康監測,排除隱患。我市將按照國家、省和江門市的有關工作指引,做好入境來(返)開平人員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務。對刻意隱瞞國外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員,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