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七五”普法期間,長沙街道辦事處“七五”普法工作在市司法局和市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下,在辦事處各部門的配合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為推動法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的穩定和諧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目前,辦事處已全面落實和完成創建法治政府和“民主法治村(社區)”,有效提高了干部群眾的法律知識水平,增強了干部群眾的法治觀念。 一、開展“七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齊抓共管 長沙街道辦事處認真貫徹實施《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中共開平市委開發【2016】7號),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機制,充實、調整普法領導小組,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它領導密切配合、上下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方向,堅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統一思想,明確責任。二是根據街道辦事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和結合工作實際,實施“七五”普法規劃,明確各部門的工作目標和任務,深入開展普法宣傳。三是堅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評估和獎懲激勵機制,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街道辦事處議事日程,推行“誰執法誰普法”、依法治街工作與綜治維穩、平安建設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檢查考評,統一表彰獎勵,有力促進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共創依法治街新局面。 (二)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營造濃厚學法氛圍 為了增強“七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說服力,長沙街道在普法工作中注重貼近群眾、貼近實際、貼近生活,努力創新創優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增強“七五”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是利用多種形式開展普法宣傳。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要求,長沙街道為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理進程,采取街頭宣傳、法治講座、宣傳標語、普法培訓、派發資料、LED廣播、文藝匯演等靈活多效、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開展人民調解、社會治安、法律援助、婚姻家庭、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婦女權益、合同管理、交通知識等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自“七五”普法以來,共在村(社區)、學校、市場、蒼江文化廣場、大潤發、東匯城、人民公園等人流密集場所開展普法宣傳150多次,派發宣傳資料30000多本,普及干部、學生及群眾60000多人。 二是針對不同群體開展普法宣傳。長沙街道針對不同群體的個性、特點,運用多樣化、區別化、差異化的手段進行宣傳教育。加強領導干部的法治教育。堅持以學理論、學信念、學品行、學業務為重點,通過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帶頭學、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三會一課、座談討論、參觀廉政教育基地、遠程教育等形式,搭建領導黨員干部集中學習的平臺,切實提高領導干部的用法水平和守法意識。加強青少年學生的法治教育。廣泛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在重要時間節點通過法制副校長進行法治教育輔導,不定期開展法治講座,對學生開展崇尚憲法、遵紀守法、安全出行、拒絕毒品等主題的法律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加強村(社區)“ 兩委 ”干部的法治教育。長沙街道22個村(社區)已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法律顧問日常提供法律咨詢,幫助審核各項合同,每季度開展不同主題的法律宣講,切實增強“兩委”干部的法律知識及法律素養。同時街道辦還積極組織各村(社區)“兩委”干部及相關工作人員參加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學習土地使用、土地承包、村民自治相關的法律法規,從而增強各村(社區)“兩委”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促進農村社會、經濟和諧發展。加強企業管理人員的法治教育。街道辦人社部門、經促局、司法所等定期或不定期針對轄區內的企業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其中涉及安全生產、用工管理規范、用工風險防范、勞動爭議、工傷保險、職工權益等方面,不斷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和務工人員的法律素質,進一步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誠信經營、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專題法治宣傳活動。“七五”普法以來,長沙街道辦各部門利用重要時間節點為契機聯合開展專題普法宣傳30余次,其中包括“3.8”婦女維權法律宣傳、“3.15”消費者權益保護、“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6.26”禁毒日、“11.9”消防安全宣傳日、“12.4”憲法宣傳日等。同時還以“百名律師千場法治講座”活動為契機,在重要的時間節點,邀請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到機關、學校、村(社區)、企業等開展主題法治講座,深入推進全民普法。 二、普法工作亮點和成效 (一)做好法治創建回頭看工作 自開展“法治鎮街”創建工作以來,長沙街道根據上級關于全面開展法治建設“四級同創”活動工作的部署,按照廣東省法治鎮街和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標準,堅持嚴抓落實,扎推推進,圓滿完成法治創建的各項任務。2016年長沙街道被評為江門市第二批法治鎮街創建活動先進單位,2017年轄區內22個村(社區)委會成功創建為民主法治村(社區),其中愛民村委會、東興社區被評為廣東省民主法治先進村(社區)。為強化民主法治村(社區)動態管理,進一步鞏固基層民主法治創建成果,長沙街道2018年年初召開了法治創建“回頭看”暨鞏固提升工作會議,明確了法治創建“回頭看”整改、鞏固提升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并部署認真抓好落實整改工作。 在法治鎮街方面的整改鞏固提升,一是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監督職能,街道人大工委每季度或不定期對轄區依法行政、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二是組織街道、村(社區)領導干部開展法治專題講座學習活動,組織鎮、村兩級全體干部進行學法考試,參觀民主法治村(社區)示范點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三是發揮街道辦法律顧問和村(社區)法律顧問的作用,結合人大工委的監督,正確指導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開展依法治理,建立健全長效監督機制,實施有效的民主監督。 在民主法治村(社區)方面的整改鞏固提升,一是切實加強法治創建領導,提高鎮村兩級干部、黨員的思想認識,鞏固成果,總結不足,充分認識“四級同創”的重要意義;二是充分發揮黨政辦在法治創建工作中的全局統籌協調作用,發揮司法所在法治創建工作中的指導作用,以及發揮駐村領導干部的協調配合督促作用,圍繞創建中的“組織建設、民主建設、法治建設”三大核心內容進行自查、自檢及完善;三是對先進村(社區)的典型做法在全街道推廣,指導其他村(社區)民主法治建設。 (二)探索“調普結合、普調相融”模式 一是定期進行矛盾排查,普及人民調解法律知識,切實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長沙街道為了切實把握人民調解工作主動權,要求各調委會人民調解員每半個月及重要時間節點都要進行矛盾排查,確保矛盾糾紛“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在矛盾排查中,通過整合各種宣傳手段普及人民調解相關法律法規,讓群眾了解調解,相信調解,主動調解,避免矛盾激化,將糾紛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二是加強人民調解員的普法宣傳。長沙街道定期對人民調解員開展業務培訓,提升人民調解員法律知識的儲備,為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提供了“技術支持”,既有利于普法宣傳,也利于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三是在調解中普法,在普法中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在調解糾紛的同時將普法融入其中,對當事人提出的法律問題進行答疑釋惑,同時通過以案釋法的形式宣傳相關法律知識,真正提高群眾的法律能力,引導全民自覺遵紀守法。 (三)推進民主法治,實現鄉村振興 建設法治鄉村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在要求。長沙街道切實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在普法的“精準性”上下功夫,多措并舉加強村(社區)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推進農村基層依法治理,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一是將法治建設與文化振興鄉村建設相結合,在村(社區)宣傳欄、文體小廣場、農家書屋等場所張貼法律宣傳海報、設置宣傳展板,擺放法治書刊,增強普法的廣泛性和便利性,讓群眾在休閑放松的同時,也能學習法律知識,接收法律的熏陶;二是強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管理,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定修改《村規民約》、審查把關村的重大項目、承包合同和工程合同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實行進村入戶式的專項顧問法律服務,最大限度滿足群眾法律服務需求,打通農村法律服務最后一米;三是推進鄉村依法治理,引導村民依照法定程序制訂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依法組織村民就村公共事務、重大民生問題開展民主協商,建立村“兩委”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制度。用制度建設帶動村組織依法治村、村民依法自治水平的提升,推進農村民主法治建設制度化;四是關注社會熱點和基層群眾需求,通過開展精準法治宣講活動、“送法下鄉”活動、開設法德講堂、舉辦村“兩委”干部普法培訓班等活動,營造農村上上下下知法、懂法、信法、敬法,干部依法管理,村民依法辦事的良好法治風尚,推進農村民主法治建設一體化。 長沙街道在普法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目前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個別部門對普法工作重視不夠,對法治建設的思想認識不到位,開展普法工作的能動性、行動力稍有不足;二是普法宣傳創新方面仍有提升空間,宣傳形式以傳統手段為主,多數為派發傳單和手冊等,需要進一步擴寬思路,創新讓群眾更易接受、更有新鮮感、更喜聞樂見的宣傳手段;三是普法宣傳力度不夠,宣傳隊伍力量薄弱;四是普法工作保障不足,經費、人力等都投入不多,束縛了普法工作的有效開展。在下一階段的普法工作中,長沙街道將著力發揮優勢、補齊短板,進一步創新工作舉措,做好新形勢下普法工作,強化責任落實,積極探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機制,完善法律服務體系的相關保障,進一步推進街道法治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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